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是近几年在基层三甲医院比较“火”的话题,大家都在积极申请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基地的申报,或已通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进入临床试验研究。
一个新药在大规模用于临床之前,需经过GLP和GCP的研究。
药物临床试验是对新药治疗效果、用药剂量、不良反应的不断探索和验证的过程。
药物的临床试验分为I、II、III、IV期临床试验
I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学评价试验。主要是研究药物对机体的反应性、耐受性、安全性和有效剂量,以及给药方案和注意事项。通常研究对象是正常人志愿者,一般在30例左右。
II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。主要研究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,与已知有效药物进行比较,并作出相应的评价,同时也能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。通常临床试验病例和对照病例均不少于100例。
III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确证阶段。主要研究药物的疗效,并予以确认,一般临床试验病例不少于300。
IV期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后,由申请人进行的应用研究阶段。主要研究新药上市后,在广泛应用中的疗效反馈和不良反应收集,一般临床试验病例不少于2000例。